2009年11月3日下午,监管一处派员赴荻港海事处督导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整治工作,在丁浩副队长的陪同下,检查小组一行来到凤凰矶执法大队辖区。在现场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一被举报有“大船小证”嫌疑的武汉籍干货船“豪隆”轮,并按长江海事局船检处要求的计算方法对这艘船舶进行了吨位丈量,计算出总吨、净吨,经过判别,这艘船舶检验证书所载吨位数据与检查组计算出总吨、净吨误差14%,存在“大船小证”问题。按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已经通知该船船主在一个月内向船籍港检验机构申请复核,监管一处也将具体丈量情况以《船舶丈量记录表》的形式上报长江海事局船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