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海事局要求核对体系内船舶,请你公司根据所提供的6个船舶登记表,核对公司登记船舶符合第一、二、三批条件,但尚未纳入体系管理的船舶(在6个登记表的体系管理情况中填写纳入、未纳入)。对于在本公司登记,但是在外公司管理的船舶,请注明管理的公司名称。请将上述6个登记表在2009年6月10日前报芜湖海事局监管一处,传真电话:0553-371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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