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进入枯水期后,辖区部分航段水浅槽窄,时值冬季多风多雾,加之辖区船舶流量大,航行条件趋于复杂,历来为事故险情多发时段。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芜湖海事局将加强辖区复杂航段通航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水域
长江下游土桥水道、黑沙洲南水道、山西嘴弯曲航段、四褐山弯曲狭窄航段、陈家洲航行警戒区。
二、适用时间
自2011年12月16日0000时起实施,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三、适用对象
在上述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引航机构、船舶代理公司。
五、相关要求
1.进入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各自靠右远离分隔线航行,任何时候都要走在自己的航路上并且使船位保持“落位”状态,同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2.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引航机构应合理调度、合理装载,严格按照航道部门按周分段公布的实际维护水深控制船舶吃水,留足富裕水深。
3.下列船舶航经上述水域时不得追越、齐头并进:
(1)客船(含旅游船);
(2)危险品船;
(3)船长大于90米的单船;
(4)长度大于150米的船队。
各船舶通过桥区(含在建大桥)、黄洲新滩航行警戒区时应遵守其相关规定。
4. 能见度小于1500米或风力大于等于6级时,桥区水域将实施临时禁航,届时各船舶应服从海事机构管理。
所有船舶应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服从现场海事人员的指挥。对违反本航行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船舶处以1万元罚款并暂扣责任驾驶员适任证书3个月。对因吃水超过航道维护水深导致在航道内搁浅的船舶,将依法从重处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